钱塘江治理工程常山县常山港治理二期工程 象湖堤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钱塘江治理工程常山县常山港治理二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7]96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钱塘江治理工程常山县常山港治理二期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排涝、灌溉及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新建及加固堤防护岸37.15km,生态化改造堤防12.062km,新建排涝涵闸5座,排涝箱涵5处,排涝涵管22处,重建灌溉机埠11座,新建堰坝4处,改造堰坝2处,新建机耕桥3座。通过防洪堤建设、配套泵闸、绿化美化等整治措施,使保护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规划标准,消除内涝,同时在沿岸营造出一条靓丽的风景线。本项目施工总期为48个月。,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88083.06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本次施工图设计象湖堤全长约2.380km,沿常山港左岸自招贤镇大山岗山脚至牛头山脚止(桩号XH0+000~XH2+380)。主要工程内容有堤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新建排水涵管约4处(编号为1#~4#)、新建灌溉机埠1座、重建灌溉机埠1座,以及相应的临时工程等。该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5级。。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2800万元,计划工期49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1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11月28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8年11月2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衢州市常山县大桥路竹园小区8幢
邮 编:324200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570-5660687
传 真:/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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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楼15楼
邮 编:310020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0571-86820715
传 真:0571-86820712
电子信箱:7940068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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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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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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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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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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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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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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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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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15年10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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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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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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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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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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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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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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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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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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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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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5年10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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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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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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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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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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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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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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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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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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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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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7.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四个岗位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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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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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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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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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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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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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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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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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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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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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及其法人控股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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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指: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个施工中标价(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为准)或单个施工签约合同价(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或堤防工程施工项目。,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1]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2]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3]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4]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5]
[6]
[7]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②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企业信用等级、设备、资金、人员业绩等提出相应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4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标段概算投资在l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亿~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且投入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标段概算投资在0 1亿~0.5亿元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1亿元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标段概算投资在0.1亿元及以下且建筑物级别为5级的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由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也可以由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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