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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高塘岛乡花岙岛沙滩整治与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5603次    发布时间:2018/11/14

象山县高塘岛乡花岙岛沙滩整治与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8GC061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高塘岛乡花岙岛沙滩整治与修复工程已由象发改审批【2018】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花岙岛蓝色海湾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象山县高塘岛乡花岙岛;

工程造价:约2600万元;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工程规模:修复沙滩岸线总长522米,沙滩面积6.08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基础清淤、铺沙、景观绿化、新建沙滩栈道、新建木平台、铺装园路和汀步、铺装停车场、新建砖混结构厕所2座及护坡装饰、排水、照明、综合管线等;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7-2018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相关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3.2.3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2.3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3.2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颂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登记相关信息。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3.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3.3.5根据宁波市水利局甬水建[2014]7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信息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登记。

3.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0本项目设置资信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1月13日至 2018 年11月19日17时00分登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18 年11月19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另收银行手续费5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xiangshan.gov.cn /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http:// www.xiangshan.gov.cn /col/col115120/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9090/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可按象资交管办[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由投标人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注: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每个项目每家单位的收款账号都是不一样的)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

注:凡在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必要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

    形式3: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保险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18 年12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iangshan.gov.cn/ col/col115120/ index.html)、宁波招标投标中心链接(http://www.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花岙岛蓝色海湾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高塘岛乡

联系人:黎钊

电 话:1377796250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成合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汇兴路7-1号303室

联系人: 张海挺

电   话: 0574-65722900

传   真: 0574-657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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