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5387次 发布时间:2019/1/15 | ||||||||||||||||||||||||||||||||||||||||||||||||||||||||||||||||||||||||||||||||||||||||||||||||||||||||||||||||||||||||
五华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升级改造工程经五华县发展与改革局批准建设【华发改 [2018]388号】。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五华县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经五华县人民政府批准(华府办函[2018]159号文),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五华县华城镇城东村。 2.2 工程概况:工程包含三大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建设内容为科研实训基地建设,主要包括科研观测设施、实验室、标本室、科普设施、配套基础设施等,其中科研试验中心3层,建筑面积1920m2;科普中心2层,建筑面积720 m2;服务中心2层,建筑面积600 m2;水土保持科普走廊20m,生态广场1080 m2,停车场400 m2,运动场615 m2;自动气象观测站320 m2,植物根箱14个,珍贵植物保护示范区770 m2,优良水土保持植物保育区800 m2,人工模拟降雨展示区400 m2,生态护坡试验500 m2,现代复合农业示范区600 m2,以及基地大门、中心广场、生态停车场、道路、园林绿化等。投资约21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33.24万元、勘察费36.47万元、设计费50.74万元。第二部分建设内容为源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大坝工程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涵管加固、库区清淤、增加大坝安全监测、白蚁防治。投资约17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67.47万元、勘察费56.8万元、设计费62.69万元。第三部分建设内容为园区升级改造工程,包括现有科研场地、配套设施升级改造,以及新增水土保持试验科研项目:新增水生态体验区、科普中心广场休闲区、湿地农业景观休闲区、以及道路工程及公共配套设施。投资约46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91.84万元、勘察费76.92万元、设计费117.72万元。
2.3招标参考价:约6793.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6392.55万元、设计费231.15万元、勘察费170.19万元),项目建设进行分期实施,首期先实施第一部分,建设科研实训基地(投资约21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33.24万元、勘察费36.47万元、设计费50.74万元),其余部分待资金落实到位后再实施。 2.4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即按上级立项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内容。 2.5工程承包方式:建安工程费以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依据本工程项目经五华县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预算单价,按中标下浮率结算,勘察设计费按初设概算中批复的初步设计至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费,按中标下浮率结算 2.6计划工期:第一部分的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首期工程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其余部分的勘察、设计工期:80日历天,施工工期按上级批复的工期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即责任方,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施工资质(牵头单位): (A)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B)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2条。 (2)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联合体单位): (A)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B)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负责勘察设计工作的联合体单位必须具备以上2条。 (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 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且在本企业注册。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设计负责人: 具有水利水电类设计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勘察负责人: 具有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施工技术负责人: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类)。 (5)具备类似工程业绩:2013年1月1日至今参与或已完成的水利工程项目。 (6)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少于15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体包括:施工11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财务负责人1人、质量管理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施工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预算员1人),设计3人(其中设计负责人1人、设计人员2人),勘察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类);财务负责人、设计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均须具有岗位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投标报名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录入手续。 (8)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通报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3.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单位,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通过制确定投标人,报名阶段需提供本公告所需的资料方可以完成报名流程,拒绝资料不齐者报名。 3.4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如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请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踏勘。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投标者,请派人持报名资料于2019年1 月 17 日~ 1 月 23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 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华县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826618922 地 址:五华县华城镇城东村
招标代理: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828358转611/1355771807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省委党校大厦611
2019年1 月 15 日 附件一:
项目名称:五华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投标单位(盖章)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联合体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五华县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致: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工程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联合体成员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负责本项目的勘察工作。
联合体成员二:(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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