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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逻二水厂新建工程—净水厂工程施工总承包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4356次    发布时间:2020/7/23

阳逻二水厂新建工程—净水厂工程施工总承包

报建编号: 4201xzsw20190924006P
报建名称: 阳逻二水厂新建工程—净水厂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2007201840241274
招标项目名称: 阳逻二水厂新建工程—净水厂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关凯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招标人联系人: 汤倩 招标联系电话: 18696161691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刘舟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908626627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双柳地区
招标类别: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新建净水厂一座,近期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按20万吨/日控制用地,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规模10万吨/日(部分构筑物按5万吨/日)实施。净水厂包括常规净化处理工艺、泥处理工艺等内容,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新建沉砂池及预臭氧接触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1组(B轴-D轴)、V型滤池、清水池1座、送水泵房、原水提升泵房,配套新建应急加药间、加氯间、加矾间、综合楼、机修仓库、排水排泥池、浓缩池1座、储泥池等。新建DN1200原水输水管道与已实施的厂外DN1200原水管道连接,桩基工程按10万吨/日规模一次性实施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阳逻二水厂新建工程—净水厂工程的土建施工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及其他伴随服务,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27556.82 立项批准文号: 新审批字[2019]151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33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0-07-21 10:55 ~ 2020-07-26 10:55
投资总额(万元): 27556.82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2020-08-03 10:0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和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20-08-06 17:00 ~ 2020-08-07 17: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20-08-07 18:00
评标办法: 城建重点工程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申请人近五年内(2015年7月-2020年7月,以竣工验收或完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规模10万吨/日及以上自来水厂或污水厂完工工程施工业绩。 3、投标申请人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受聘于投标单位。 5、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17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申请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7、投标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备注: 一、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后,由投标申请人代表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交招标人(招标代理)进行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授权代表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企业近五年内类似完工工程业绩证明文件;(6)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含违约经济处罚承诺);(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8)企业信誉承诺书;(9)不串通投标声明函;(10)计划用于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11)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截图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二、以上提交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要求与提供的原件一致。关键内容无法辨认、资料不齐、未按要求装订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三、原件审查签到时间、地点及要求:审查签到时间为本公告中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当日的上午9:00时-10:00时,地点为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按在招标代理处审查原件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当合格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招标人通过洽谈等方式选择不少于7家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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