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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高新区乌龟荡水系连通及水生态治理工程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5432次    发布时间:2020/9/9

汾湖高新区乌龟荡水系连通及水生态治理工程

编号:E3205840327001153001001

1.汾湖高新区乌龟荡水系连通及水生态治理工程已经吴行审审发(2020)255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区财政,现已落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汾湖高新区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水系连通、河道疏浚、生态湿地、岸坡整治及绿化景观等配套工程合同估算价3096万元。

(3)计划工期:2020年10月1日~2021年4月30日(212日历天)。
4.本工程此次施工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1

汾湖高新区乌龟荡水系连通及水生态治理工程

309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包含绿化工程,若投标人不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见公告。

项目经理应为水利水电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同时应满足苏园规字〔2012〕2号“可承揽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条件,如不满足,可设置符合条件专职项目副经理。

近五年完成过类似业绩且信誉良好

近五年完成过类似业绩且信誉良好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

(6)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能在别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不能在别的项目担任专职安全员);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单位在职员工,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双方的职责;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开标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参加,
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值此防疫期间,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作“持身份证参加开标要求”);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1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5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水生态治理(河湖整治)工程,时间以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落实申报,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完(竣)工验收证明,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6.1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http://211.143.240.34:7090/wjhy/HuiYuanInfoMis2_WJ/Pages/SSO/login.aspx)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6.2 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http://211.143.240.34:7090/wjhy/HuiYuanInfoMis2_WJ/Pages/SSO/login.aspx

6.3 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上午9时00分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094日上午900分至2020910日下午1700分。

7.2 获取地点:投标人经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通过CA认证锁登陆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HuiYuanInfoMis2_WJ/Pages/SSO/login.aspx)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7.3特别提醒:

7.3.1实行网上报名的项目,拟投标报名单位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7.3.2拟投标报名单位还没有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http://211.143.240.34:7090/wjhy/HuiYuanInfoMis2_WJ/Pages/SSO/login.aspx)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务必在投标报名前完成入库备案,详见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水利工程类诚信库”系统入库备案的通知》。

7.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928日上午1000时,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1.143.240.34:7090/wjhy/HuiYuanInfoMis2_WJ/Pages/SSO/login.aspx)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投标人须将1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打印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地点为:吴江区开平路998号)。备注:此次水利电子网上招投标正处于过渡期,电子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必须同时提交。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开标现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副本,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系统有问题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②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涉工程中的土建及安装专业无法生成软件指定招标格式,故上述单位工程土建及安装专业的工程量详细清单Excel格式须请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其他材料端口下载】

8.2逾期上传的或者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9.资格审查办法:

9.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2资格后审要求提交的资料:①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注册电子证书打印件);⑤企业主要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⑥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⑦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⑧企业诚信承诺书;⑨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⑩拟选派项目副经理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来(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

9.3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其中④~⑨项资料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原件,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9.4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落实申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类似业绩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落实申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项目副经理及其业绩证明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落实申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

注: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1.招标人(项目法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徐晨尧        电话:0512-63135168

1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帆、沈文婷       电话:0512-65981596-8115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0日

 

项目法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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