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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2020年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工程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3127次    发布时间:2021/7/28

宝清县2020年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702G21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2020年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工程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发改批字【2019】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0年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工程

2.2建设地点:宝清县宝清镇

2.3建设规模:道路工程∶长青路(通航街-依饶公路)长615米,宽10米,面积6150平方米;双元街(人民路-城乡路)长1045米,宽13米,面积13585平方米;兴谊路(中央大街-通达街)长350米,宽9米,面积3150米;宝密路(连丰路-S205省道)长1500,宽11米,面积16500桥梁工程∶改造桥梁3座,通达桥面积660平方米、双元桥面积540平方米、胜利桥面积540平方米;新建建设桥桥梁1座,混凝土结构,桥梁长30米,宽18米,面积540平方米。排水及污水工程∶截流沟混凝土封闭方涵650米×2.5米、南截流沟石砌500米、污水处理厂至挠力河排水管线D1500CMS500米、污水处理厂至挠力河防汛溢流管线D1500CM680米、闸门2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2021年826日开工,2022830日竣工(工期369日历天),其中胜利桥、通达桥、双元桥、污水处理厂至挠力河防汛溢流管线需在2021年10月30日完成。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31,840,586.9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15-7月)的社保记录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7281700分至20218417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182009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具体事由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人: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翟先生

    话:0469-54263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爵

电话:0451-51806592

电子邮箱:hljszxgc@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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