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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山区中小河流石扇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5078次    发布时间:2018/11/12

蕉岭县山区中小河流石扇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蕉岭县山区中小河流石扇河治理工程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蕉发改审批函【2018】216号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018-441427-76-01-825901,建设资金由省市有关政策补助,其余自筹,招标人为蕉岭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新铺镇北方村、南山村、下南村、金沙村、象岭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治理河道长度7.0km,其中护岸长度6.0km,河道清淤疏浚长度7.0km。

2.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个月(其中勘察设计3个月、建安工程9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或地质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④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8人,具体要求如下:设计人员2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勘察人员1人(须具有岩土或地质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C证);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施工员 (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1人,质检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4信誉要求: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的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持5.2.1至5.2.14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 11月 16日上午9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5.2.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职称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8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9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职称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0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1拟派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2.12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格式一);

5.2.1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14施工企业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的网页截图;

上述5.2.1至5.2.14的相关资料装钉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并每页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提供一式二份(一正本、一副本)报名。报名时,以上资料除5.2.14、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3投标人在报名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报名。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9:40时至2018年12月7日10:0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蕉岭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蕉岭县蕉城镇新东南路65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753-789399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7号

梅州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东汇城D2栋1006号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0753-2259923

日期:2018年1112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蕉岭县山区中小河流石扇河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四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附入投标文件正本内)。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1):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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