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侨都锦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5588次 发布时间:2018/12/7 |
江门市新会区“侨都锦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新会区“侨都锦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新发 改[2017]91 号、新发改函[2018]193 号、新发改函[2018]212 号)建设,建设资金是项目融资资金,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本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三江及双水镇沙仔岛(土名),对岛上约 2455 亩(其中:一期 建设 1265 亩)的地块实施综合整治,并对岛上道路、沟渠边坡实施防护等工程。主要工程类别为土地平整工程、 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2.2 工程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9397 万元,工程建安费暂定为人民币 6163 万元。 2.3 计划工期:从监理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 180 个日历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本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 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标志牌建设及试验检测、试运行、工程设备采购、 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 等管理和控制、编制竣工图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承 包,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相关证书。具体要求以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图、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合同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 2.5.1 水田垦造工程需符合《广东省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和《广 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等最新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5.2 其他配套设施工程需符合农林、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 2.5.3 竣工实际利用现状地类需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和《广东省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 行)》等最新标准认定的水田地类,并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 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完成至少壹项合同价不低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业绩(时间和金额以中 标通知书为准),该业绩须能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内查询并提供查询网页的截图。 3.2 投标人必须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注册备案。 3.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的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将被否决。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6 信誉要求: 凡由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 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和项目执行保障能力;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 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被国家建筑市场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没有因投标或施工过程等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通报不良行为记录的。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临现场报名留存亲笔签名。报名时 间为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地 址: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振兴二路 73 号)。 4.2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类)及第二代身份证;企业技术负责人 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类)、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及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全国 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显示); 4)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第二代身份证、水利水电类工程 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类或 B 类),并提供第二代身份证; 6)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注册备案公示的网页截图; 7)工程业绩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及网上查询途径(全国水利 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页截图); 8)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 年度)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9)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材料员、资料员(各两名)均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五大员岗位证书及第二 代身份证,每人在本项目中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所提供人员及资料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10)以上所投入人员均提供 2018 年近三个月(2018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包括 员工社保编号、缴费清单、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 注:以上报名资料应用 A4 纸进行复印,报名资料一式二份,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含第二代身份证)现 场核查。1)~11)项装订成册。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争议,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查 询结果为准,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上报相关部门且撤销其投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预算以电子版形式发放。 4.4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产生的费用自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 月 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地址: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开标室,地址:新会区振兴二路 73 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jiangmen.gov.cn/)”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甄小姐 电话:0750- 6626656 电话:0750-2283117 日期:2018 年 12 月 7 日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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