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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杏子河闫家湾段防洪工程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admin    点击次数:3030次    发布时间:2021/11/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安塞区杏子河闫家湾段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河湖发〔20213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安塞区水利水保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延安市安塞区杏子河闫家湾段防洪工程综合治理河长3.0km,上接杏子河侯沟门段防洪工程,下至沿河湾镇现代农业园区。工程堤线布置长3.1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0.7km,右岸新建护岸2.4km,新建踏步4处,新建排水涵管3处,上堤路5处,堤防采用复式断面(浆砌石挡墙+连锁式生态护坡),防洪标准按照10年一遇。

依据延安市安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延安市安塞区杏子河闫家湾段防洪工程施工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塞行审发〔2021141号),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11  8 830分至2021 11  12 1800分,持CA锁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11  29  14  30 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厅,持投标信息确认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安塞区水利水保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系人:陈乐         电话:15592878552

招标代理单位: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成          电话:1399178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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